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虾稻投入品消费警示

为保护广大虾稻种养殖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市虾-稻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虾稻投入品消费警示:

一、选择合法经营单位购买。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虾稻投入品经营单位购买,注意查看经营者店内《营业执照》和本行业的各种经营许可证。不要购买无证照、流动经营者或假借送科技下乡宣传销售的虾稻投入品。

二、查看商品信息标签。要仔细查看虾稻投入品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或无包装、标识不清或标识不全的虾稻投入品,更不要购买质量低劣的虾稻投入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清楚其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三、索要购货凭证。要向经营者索要虾稻投入品购货凭证,凭证上应注明售货单位、购买时间、品名、规格、数量、价格、联系电话等主要信息,妥善保存购货凭证、包装袋、说明书等,并保留少量样品,如发生问题可作为投诉的证据。

四、慎重选择网购商品。网购的虾稻投入品如果有问题,因缺乏实体店,索赔会比较困难。如果在网上购买,要选择较大电子商务平台,并且查看该网店证照是否齐全,留存好相关证据。

五、及时维护合法权益。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现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虾稻投入品、商家有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注意保护好现场和相关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能及时、有效地调查、取证,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