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系列案件及潜在纠纷可能性做出预判,贯彻调解优先、以点带面的原则,从源头上化解了纠纷。
日前,王某等6人来到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以其作为我市某商场60余间商铺所有权人代表,咨询上述商铺租赁中的维权问题。
据了解,该商场60余间商铺的所有权人分别与湖北某管理公司签订《产权商铺租赁及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即所有权人将各自商铺租赁给管理公司使用、经营,管理公司按期支付所有权人租金。因管理公司至今未支付该60余间商铺的租金,遂引发商铺所有权人不满。
在询问过程中,市人民法院了解到上述商铺现已由该管理公司转租他人使用,且均处于正常经营中。
考虑到该商场位于我市中心商业区,纠纷所涉商铺数量多、所涉市场主体众多,为及时、高效解决该系列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健康发展,接待法官在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建议商铺所有权人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在征得所有权人代表的同意后,潜江法院诉调团队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当日,诉调团队即联系了该管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并就纠纷发生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经询问得知,60余间商铺所有权人与该管理公司确实存在商铺租赁及委托租赁合同关系,只是因为税务代办、发票提供等问题产生分歧。诉调团队遂依法向该负责人释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当事人的主合同义务、附合同义务等法律规定,并讲明了当前市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所采取的系列举措,同时建议其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该公司表示同意。
随后,市人民法院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详细了解商铺租赁中的纳税程序、税费计算、疫情期间税收相关政策等专业知识。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委派专业人员详细讲解税收法律、办理程序,就具体办理程序提出了建议,并表示会合力化解该群体纠纷。
在做了上述工作后,诉调团队随即联系所有权人代表、管理公司负责人,向双方释明合同、税收等相关法律规定,并讲明纳税程序及相关纳税政策。最终,双方就租金支付时间、数额及发票提供等事项达成了协议,并同意立即履行协议。
为彻底化解该群体纠纷,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派出工作人员到税务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指导、办理纳税手续,并派出工作人员到管理公司住所地现场监督支付租金。当日,管理公司支付了20余间商铺的租金,履行金额达50万余元,涉该20余间商铺租赁纠纷彻底化解。
剩下商铺所有权人因各种原因不方便前来办理,为促成剩余纠纷彻底化解,市人民法院诉调团队积极向所有权人代表宣传已化解案件的裁判规则及解决路径,并通过所有权人代表将裁判方式及调解成效向剩余所有权人宣传,以发挥“示范诉讼+”的优势。经所有权人代表反馈,剩余的40余间商铺所有权人均已与管理公司达成了租金支付协议,且双方均同时按照法院调解方案进行处理。
至此,因商铺租赁引发的涉60余间商铺的纠纷得到高效化解。(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