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启动富余排污权核定工作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张茜)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主要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权核定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富余排污权核定相关工作。会上,第三方公司人员讲解了相关政策、工作流程及计划安排。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排污权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生态环境要素支撑。《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鄂政办发[2016]96号)明确,对新建项目排污权和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以及现有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排污权基础上新增排污权,应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方式获得;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减少污染物排放所形成的富余排污权,可用于市场交易。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负责人说:“当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获得已成为项目建设发展的瓶颈,推进富余排污权核定工作,能有效盘活市场闲置排污权,用以支持我市新兴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实现环境有价、使用有偿、交易有市的目标。”

据悉这次核定对象主要为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以及认定的其他重点工业企业,包括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印染、造纸、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110余家和部分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原则上确定的重点单位排污量总和不低于区域排污量的85%;主要污染物包括实行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H)、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污染物,另与十四五要求相衔接,增加VOCs指标。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企业宣传培训,通过资料核定、现场核定、数据核算等方式核定企业富余排污权,并加强质量审核,争取上半年形成核定成果,进一步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