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张成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六款之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进行监察……”11月17日,熊口镇纪委针对新入职的18名新任职村干部开展了一场严肃的集体廉政谈话。
“廉洁自律不分干部大小,涉嫌违法犯罪和违规违纪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在座的大都是新任的村干部,更要当好人民群众的好榜样。”针对新入职村干部政策学习少、政务工作经验少的实际,熊口镇纪委通过列举近年来本镇发生的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为新任村干部量身定制“廉政餐”,进一步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
“感谢镇纪委对我们的关爱和保护,经过这场廉政谈话,我充分认识到,只要行使公权力就要受到法纪约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始终心存敬畏、守好底线。”会后,阳场村的副书记喻军感慨道。
近年来,熊口镇纪委运用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督促编外人员时刻绷紧廉洁弦,以更加严谨的作风投身岗位、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