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开始推动医共体建设,成立市级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制定政府、部门、医院三方权责清单,厘清管理权责,提升医共体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以潜江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等3家牵头医院为核心,联合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组建紧密型医共体,按照“1+1+1+N”的模式(即一个医院领导、一个职能科室负责人、一个临床科室,对一家基层卫生院进行全方位帮扶),通过医共体牵头医院到基层开展专科讲座、教学查房、手术指导及管理培训等方式进行帮扶,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建立规范的“双向转诊”制度,打通了“大病去医院、康复回基层”流程,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提案建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形成市委、市政府主导,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医保、药监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合理组建医共体,积极推动紧密型建设。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地方政府根据发展建设规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编办、人社等部门要优化人事编制和薪酬管理,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赋予医共体更多自主权。医保部门要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考核,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业务收入,健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发改和医保部门要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协同,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分级诊疗;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周 莹 通讯员 王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