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开发区执法大队,针对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落实情况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向辖区27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发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醒函》,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据了解,此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醒函》内容包含要求完善自行监测方案、规范开展自行监测、自行公开监测信息、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等方面内容,旨在进一步落实辖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助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该大队负责人表示,将在做好常态化入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排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扛起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