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张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粗心汇款转错账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
据了解,原告黄某与被告肖某之间曾有业务往来,黄某向肖某的银行账户转过款项。某日,黄某利用手机银行给家人转账时,因一时疏忽,不慎将8.9万元转至肖某银行账户内。发现转错账后,黄某第一时间报警。经派出所出面协调,肖某认可收到该笔误转款项,并承诺会将全部款项返还给黄某。然而,肖某在返还了2万元后,一直推脱返还剩余款项。为追回自己的钱款,黄某无奈奔赴千里,从居住地宁夏赶往肖某居住地湖北,决心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黄某是外地人,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肖某表示自己误将这笔款项当作公司的汇款,发放给了员工,目前确实拿不出钱。而黄某则态度坚决,要求肖某必须一次性返还剩余款项,并且提出了要求肖某赔偿因追款而产生的相应损失的诉求。面对双方的争执,承办法官试图从诚实守信的角度出发,积极劝导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理解彼此的处境和困难。同时,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肖某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肖某分期返还剩余不当得利款项,并额外支付黄某6000元作为补偿费用。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煜 通讯员 姜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