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万元!全省首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已到账

8月30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首批审核通过的19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31.5万元已成功发放至消费者。这也是全省首批到账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今年4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7月下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上述新政实施以来,我市广泛宣传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有效激发消费者汽车换购需求。”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向市民广而告之的同时,该局大力引导汽车报废拆解企业、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学习政策、积极参与,全面推动我市汽车更新消费。截至8月29日,我市共受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207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252份,拉动销售额超过700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将加快申报审核进度,优化申报时限和方式,简化拨付流程,确保补贴资金高效、有序、及时发放,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群众生活,更好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琼艳 通讯员 李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