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答好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民生卷”

近日,市人民法院总口法庭收到某物业公司诉多名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立案申请。由于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数量较多,且具有群体性特征,开庭判决可能会激化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致使小区管理更加混乱。为妥善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总口法庭将该批案件分流至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物调委)进行诉前调解。

面对业主的消极态度,承办法官和物调委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听取双方的诉求,一方面对业主进行释法明理,讲解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积极与物业公司联系,引导其重视业主诉求,与业主保持良性沟通。此外,承办法官还就积极回应业主需求、稳步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促成业主与物业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此类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得以化解,为之后的物业纠纷案件起到了示范作用,同时当事人还不需要交纳诉讼费,极大程度上减轻了诉讼成本。(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煜 通讯员 罗娟花 田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