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市人民法院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积极开展系列生态环境司法行动。

8月12日,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干警在园林街道章华社区悬挂“共筑生态文明之基 同走绿色发展之路”宣传横幅并设置宣传点,向周边群众发放长江大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册,详细介绍“全国生态日”的设立背景和重要意义,倡导大家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爱护生态环境。同时,通过有奖问答的方式,让更多人参与到保护环境宣传活动中来,引导群众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

8月14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对两起涉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宣判后,三被告人均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对自身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损害表示悔过,并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同时,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煜 通讯员 陈瑾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