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联动调整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期为一年。
此次联动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仍分为三档,价格水平按照1:1.1:1.4的比价关系安排。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420立方米(含本数)以下,气价由每立方米2.502元调整为2.90元;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420立方米-600立方米(含本数),气价由每立方米2.752元调整为3.19元;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气价由每立方米3.503元调整为4.06元。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用气(含用于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及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用气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我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第一档、第二档平均水平执行,即每立方米3.05元。
为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理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而降低,此次价格调整加大了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力度。对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生活用气,每月给予3立方米的气量优惠,非城市主管网LNG点供区域亦照此办理。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现行价格,即每立方米3.77元。
“此次居民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精神,稳妥有序疏导气价矛盾,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我市新建立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市政府同意进行的。”市发改委价格与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对于普表用户,潜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于8月1日-15日统一抄表,按照调整前的阶梯价格与用户进行结算。后续,系统将自动按调整后的阶梯价格结算。对于物联网表、远传表用户,该公司于7月底统一抄表,按照调整前的阶梯价格向用户推送账单,予以结算。8月1日起,系统将自动按调整后的阶梯价格结算。对于IC卡表用户,该公司不进行统一抄表,前期已购、上卡气量按调整前的阶梯价格与用户进行结算。8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阶梯价格购气。(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红 实习生 田紫娟 通讯员 范田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