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调解纠纷“最优解” 履行到位“最解忧”

近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成功调解一起因无人机飞防作业引发的农业生产纠纷。

不久前,水稻种植户李某使用无人机进行农药除草作业,导致种植户娄某的莲藕荷叶出现枯萎、死亡。经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种植户娄某遂将无人机飞手张某、水稻种植户李某,投诉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经调查勘验后发现:张某在作业前,未考虑当天的风向;双方纠纷涉土地相邻,中间也无高大遮挡物或其他农作物;去年双方也曾发生过一次飞防作业引起的莲藕损失纠纷,此次作业前,张某、李某仍未提前通知娄某。

随后,执法人员到娄某莲藕种植田现场了解得知,莲藕的生产上市周期非常长。药害发生后,娄某及时施用复合肥,莲藕荷叶已长出新叶,损失不会影响成熟上市。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因果关系和损失认定一般需要组织鉴定或寻求专家辅助意见。“本纠纷数额小,专业鉴定的费用和耗时对于各方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执法人员彭勇告诉记者,通过一系列调查,他们认为无人机飞手张某、水稻种植户李某对于娄某莲藕损失的发生都有一定的责任,调解是实质性化解这个民事纠纷的“最优解”。

最终,执法人员对案件事实、因果关系、责任分配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让双方解开了心结。

“‘小案’不小办,我们将以群众的需求和诉求为着力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继续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忧心事和揪心事,让一张张‘调解清单’变成一份份暖人心的民生答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琼艳 通讯员 杨必洪 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