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园林绿化发展中心接到一起毁绿举报,该中心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通过周边摄像系统当即锁定了违法车辆。
经调查证实,违法司机方某从梅苑古街德庄火锅店出来驾车驶出停车场时,由于忘带手机,无法正常扫码缴纳停车费,于是避开停车场出口栏杆,从侧面路边花坛横冲出来,将2平方米绿化植物碾压损毁。方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八项规定。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方某损害城市绿化行为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罚款500元,这是市园林绿化发展中心今年首次对毁绿行为开出罚单。
在此,市园林绿化发展中心呼吁广大市民,爱惜公共绿化资源,自觉保护绿化设施,严禁损坏花坛、盗窃绿化设施,自觉担当起监督和保护城市绿地的责任。(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洪苗苗 通讯员 羊道良 周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