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口镇:多方联动促和谐 土地纠纷得化解

近日,市人民法院浩口法庭受理一起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民事纠纷,通过“法院+”联动调解模式,由人民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将纠纷圆满化解,不仅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浩口法庭以点带面,通过对该起纠纷的成功调解,一并化解了该村多起同类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7年前后,刘某承包了村集体发包的土地,每年每亩承包费为100元,承包期为十年。承包到期后,刘某既不缴纳承包费,亦不归还集体土地。当地村委会多次与刘某沟通无果,无奈将其诉至市人民法院。

为就地化解争议、解决实际问题,扩大普法宣传效果,近日,承办法官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就地主持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注重情感沟通,用真诚的态度和温暖的话语拉近与村民的距离,同时也阐述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刘某逐渐放下了心中的顾虑和防备,开始理性思考问题,随即表示愿意归还集体田地,并承诺今后将按时支付承包费。最终,村委会与刘某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其他处在类似纠纷中的村民也主动申请与村委会和解。(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谭欣 通讯员 方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