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扎实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 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潜江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强组织、深调研、建机制、打基础等有效方式,以客观数据为基础、标准统一的“病种”“分值”“点值”为核心,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上实行DIP付费方式。

该局制定《潜江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潜江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经办管理规程》,明确年度预算总额确定办法及“基金预拨付、月度预结算、年度预清算、年度清算”结算方式;制定《潜江市DIP病种目录库、病例分值、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确定办法(试行)》《潜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建立核心要素管理与调整机制、绩效管理与运行监测机制和改革协同推进机制;通过邀请DIP支付方式改革领域专家学者对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在国家局、省局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有效利用DIP支付子系统开展总额预算、数据质控、DIP分组确认、结算、清算等业务工作。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稳妥有序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推动定点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良性发展,坚持创新不止步,改革不停顿,确保改革行稳致远、高质量可持续,实现医疗与医保“相向而行”,共同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胡友军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