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推进绿色环保节能产品采购工作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了解到,2023年,市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共备案采购计划590个,在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590个,采购计划总金额8.66亿元。其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达到91%以上,节能产品采购比例100%,环保产品采购比例100%,全面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推进绿色环保节能产品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9〕19号)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9〕18号)的产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已列入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可以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绿色环保节能产品采购,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引导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去年以来,市财政局在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适时发布政府绿色采购信息,建立和完善政府绿色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机制,出台鼓励政策。

通过组织工作专班、加大政策宣传,压实主体责任,市财政局在推广政府采购绿色节能环保产品上取得了良好成效,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类绿色节能环保产品均达100%,2021年完成4833万元,2022年完成2501万元,2023年完成3785万元。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政府绿色采购成果,下阶段,我们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绿色采购供给,形成改善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的合力。”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周莹 通讯员 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