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总口管理区居民马先生、袁先生将两面分别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 危急时刻伸援手”“尽心尽责 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总口派出所,向民警迅速破案表示感谢。(4月9日《潜江日报》)
二人送锦旗的事由很简单:一个是民警帮其找回被盗电动自行车,另一个是自己放置于虾棚中的饲料及鳝鱼被盗,民警次日就将嫌疑人捉拿归案。两起案件的迅速侦破,得益于民警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小案,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满意。
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电动车被盗、小区环境差、车辆乱停放、邻里纠纷、合同纠纷……这些看似事小,但对牵涉其中的个人与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事情解决得快不快、好不好,事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就是成就群众的“幸福大事”。
办好“小案小事”,成就“幸福大事”,要主动“沉”到群众中。有的路,是用脚去走;有的路,要用心去走。要多深入群众,和群众交朋友,多沟通、多谈心、多了解、多关心,从心底拉近彼此间的距离,在聊家常、话冷暖的过程中听懂群众呼声、读懂群众诉求,真正了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需要迅速办好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把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办好“小案小事”,成就“幸福大事”,要做足“实”字文章。一些“小案小事”看似微不足道,但要做到过程和结果真正让群众满意,其实并不简单。重视小事、会干小事、干成小事,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历练和智慧。要树立干事不拒小、件件要干成的理念,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来办,把群众的安危冷暖当成自己的家事做好,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
办好“小案小事”,成就“幸福大事”,要敢于“问效于民”。有些“小案小事”司空见惯,解决起来却很困难,因为涉及部门多、协调很复杂,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不可能手到擒来、易如反掌,急于求成可能适得其反。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如何,唯有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深入群众的身边去做好回访跟踪管理,敢于“问效于民”,了解群众对问题解决的评价,了解工作还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到位,让他们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群众的获得感将变得成色更足、幸福感将变得更可持续。(苏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