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潜开展《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地检查

4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副主任委员曾环宇率执法检查组来潜,就《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蔡宗清,副主任吴培军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市创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医院、湖北中泰环境公司、市方正装卸运输有限公司、汉江泽口饮用水水源地、盐化工总厂汉江排污口、高石碑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高石碑镇伍湖村胡绪连牛场等处,实地检查我市农药化肥销售、医疗废物及生活污水处理、港口码头污水排放、饮用水源地保护、排口整治、养殖粪污处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照《条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深化监督管理,严密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将持续改善水环境、打造良好水生态,作为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积极回应,促进潜江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余晓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