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总口法庭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快速化解一起标的额近8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将纠纷止于未诉,帮助申请人实现零成本化解纠纷。
2023年4月2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B公司将其所有设备出让给A公司,A公司取得设备所有权,并将设备作为租赁物出租给B公司,B公司每月应支付分期租金。为担保B公司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C公司与A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甲、乙、丙均向A公司出具了《保证函》。起租后,B公司从第5期起屡次逾期支付租金,且自2023年11月24日支付第7期租金后,至今未支付剩余租金,B公司已严重违约。A公司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拿到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经研判案情,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将这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法院特邀市工商联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向各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后,对各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作出裁定书。至此,该矛盾纠纷在一日内得到高效妥善化解。(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煜 通讯员 陈秋琪 罗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