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潜江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自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发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法人员运用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正面清单内企业的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原料(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贮存场所封闭情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开展针对性指导帮扶,督促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2023年,该局共帮扶企业25家,帮助排查环境隐患问题12个。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加强企业名录动态管理,强化执法帮扶,优化执法方式,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