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我市某镇1处渡口渡船经营人代某送达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这是我市海事执法第一宗强制执行案件,标志着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取得新突破。
据了解,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对辖区内渡口开展例行巡查时发现,渡船经营人代某为追求经济利益,违规渡运机动汽车,当即锁定相关违法证据。执法人员在依法立案调查后,按法定程序对代某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催告通知书》等法定文书,代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为确保行政决定有效执行,该执法支队遂向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对申请执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常态化安全巡查,及时排查渡口渡船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积极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开展普法教育和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潜江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天祥 通讯员 李五一 雷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