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针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开出首张罚单

1月25日上午,有市民举报东城大道师范路口有一辆小轿车乘客随意往外丢垃圾袋。市交警部门立即行动,并调取路口监控,迅速找到这一车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这也是我市针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