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联动合力调解 共护未成年人权益

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市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抚养纠纷案件展开联合调解,通过积极推进、协力合作,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6年,李女士与被告黄某甲举办了结婚典礼,但因双方均未达到法定婚龄,故未办理结婚登记。2017年11月,二人生育一女黄某乙后,不久便因矛盾不可调和而分开,李女士带女儿回娘家生活至今且独自承担女儿的抚养费。李女士认为,二人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黄某甲作为黄某乙的父亲,理应支付其抚养费,故起诉至市人民法院,希望获得女儿黄某乙的抚养权并判令黄某甲支付此前的抚养费,且今后按期支付抚养费直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

了解案情后,市人民法院浩口法庭第一时间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积极沟通,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李女士的诉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支持起诉。今年11月6日,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决定书,同时也积极参与法庭组织的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与检察官一方面进行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又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进行细致分析,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女士获得女儿黄某乙的抚养权。黄某甲也表示,近几年因疫情原因,其工作收入不稳定,现在会积极工作,将按期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及剩余的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为止。

市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综治办等部门,打造“法庭+N”的矛盾调处机制,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快捷化解。(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