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推进绿色环保节能产品采购工作

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推进绿色环保节能产品采购、绿色消费、绿色生产,该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采购具有节能、环保特性产品,引导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今年截至8月底,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绿色节能环保产品均达100%。

推进绿色环保节能产品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对于已列入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可以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市政采办工作人员介绍。

近年来,市财政局严格落实节能和环保产品采购政策,明确推广绿色采购行动补偿措施,要求在市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适时发布政府绿色采购信息,建立和完善政府绿色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机制,出台鼓励政策。

同时,规范政府绿色采购的边界。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拟采购的产品未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鼓励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成本效益、质量安全、区域发展、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近年来,我们通过组建工作专班、加大政策宣传、压实主体责任,在推广政府采购绿色节能环保产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阶段,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我市政府绿色采购成果,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绿色采购供给,形成改善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的合力。”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