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口镇:一线监督执纪问责问效 确保资产资源“阳光”发包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严友正 杨瑞)“我承包的30亩虾田还没有到期,为什么村里和经管站都通知我要重新开展招投标,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我来向你们反映一下。”不久前,浩口镇同心村村民情绪激动的来到浩口镇纪委反映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浩口镇纪委在日前也收到了镇信访反映突出问题协作配合机制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村民手持的承包合同和经管站备案合同在承包时间上明显不符。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镇纪委立即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党员群众、和相关承包户谈话进行深入了解,事情原由逐渐清晰起来。

据悉,浩口镇观音村在2013年30亩虾田发包工作中,在承包合同还远未到期的情况下,相关负责人口头许诺延长其承包时间并收取了承包款,原本10年的承包期,私下延长了3年。2018年承包期满后,原承包户并未中标,新承包户中标后拿到“阴阳”合同,承包款分两笔分别到了村集体账户和村相关负责人手中。村收取的承包款用于偿还原承包户5年前“预交”的承包款,并支付了利息。目前此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这种违反规定发包暗箱操作的行为,恶性循环,严重损害了多方承包户的切身利益和村集体利益,并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为此,浩口镇纪委将相关情况迅速反馈给镇资产清收专班,并要求观音村认真梳理问题合同,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资产资源发包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耐心细致处置好资产清收遗留问题,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公开透明地组织好收回土地的发包竞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