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进:让道德之光照亮“好人之城”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授予李潜黔等12名同志第六届潜江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黄祥雄等3名同志第六届潜江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道德模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格化身,是引领社会主流价值的鲜明旗帜。在第六届潜江市道德模范群体中,他们有的敬业奉献、铸就匠心,有的诚实守信、一诺千金,有的孝老爱亲、血脉情深,有的助人为乐、扶危济困,有的见义勇为、舍生忘死……他们以凡人善举传递着人间温暖和城市温度,以普通人的平凡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以向上向善的力量折射出时代的道德光辉。

多年来,我市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主线,高度重视道德模范选树工作,有序开展年度道德模范、季度“潜江好人”推评工作,构筑崇德向善的道德高地。如今,各行各业、各个群体、各个阶层,各美其美,美美与共。道德之光、精神之美、行为之善在潜江生生不息。道德模范、“潜江好人”,彰显出城市文明高度,激发起社会道德自觉,已化作城市的精神财富和靓丽名片。

道德是立身之本,文明是城市之魂。道德模范是新时代奋斗的见证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更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是民族复兴征途中道德实践的标杆。时代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崇德向善、温暖人心的精神力量,而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是催人向善的“最美教科书”,是直观生动、鲜活有力的载体和教材,蕴含着成风化人的无限潜力。

时代发展需要道德模范,社会进步呼唤道德模范。当前,潜江正向着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发起冲刺,公民道德建设与公民素质提升也开启了崭新阶段,呈现出新的内涵和更高的追求,期待更多的人加入好人群体,多做“举手之劳”的好事,多办“赠人玫瑰”的实事,提振城市的“精气神”,拉高城市的文明标杆,让道德模范架设起一座座爱的桥梁,点亮起一盏盏希望之灯,树立起一把把道德标尺,让道德模范善举辉映社会道德璀璨天空,让道德之光照亮“好人之城”。(本网特约网评员 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