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在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共同见证下,我市某纸业有限公司就其非法堆填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此次案例是我市办结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案例。
据悉,市生态环境局查处了某纸业有限公司非法堆填固体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经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估,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土壤环境系统造成了轻微损害。随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与市某纸业有限公司就替代性修复方案开展磋商,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实际,采取在返湾湖湿地公园开展种植池杉的替代性修复方式进行赔偿。
此案件是我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的首宗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案件,对于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通过此次活动警示广大企业经营者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务必强化环保意识、守法经营。(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