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11月3日,记者在市社保局了解到,对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中尚有超过一个周期(12个月)未进行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市社保局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1月起暂停其待遇发放。
市社保局提醒,未进行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可关注“潜江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了解资格认证操作流程并进行自助资格认证。目前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存在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失踪多领、服刑多领等情形的,请用人单位、社区、乡镇人社中心、退休人员及其亲属尽快向市社保局报告并退回多领养老待遇,对涉嫌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