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市人民法院张金法庭成功调解某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诉4名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系列案。
2017年,某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与龙湾镇某村部分农户签订《虾稻共作土地承包合同》,将约定地块承包给农户经营种植。部分农户在合同签订并履行一段时间后,因与该合作社联社有矛盾,自2019年开始拖欠承包款,合作社联社多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催交,但农户一直拒绝支付土地承包费。为此,该合作社联社将其中4名农户作为被告诉至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深入走访调查,了解到本案若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存在信访风险隐患。因该批案件的事实、争议焦点等基本一致,承办法官经过认真研判后,决定采用“示范诉讼”的方式努力促成系列案件批量解决。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示范诉讼”即从同类纠纷案件中选取一件或几件较典型的案件先行审理,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后,再对其他案件进行裁判或调解,通过发挥个案的示范引导作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调撤率,降低信访风险。
此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引导双方化解矛盾。最后,该批系列案成功调解2件,撤诉2件,调撤率达100%,示范诉讼充分发挥了高效司法的作用,并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肯定。(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