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曹以成)10月1日,“乐享金秋,畅享消费”2022潜江市金秋消费季活动正式启动,我市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多场景撬动消费市场,促进潜江经济回暖。
买房
今年12月底前,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缴交契税的80%予以补贴;对购买改善性居住新建商品住房(二套及二套以上)的,按其缴交契税的50%予以补贴;对我市中心城区(园林和泰丰街道办事处,不含其所属村改社区)以外村镇户口和非本市户籍的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套10000元补贴;对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发放购房补贴,其中二孩家庭给予每套5000元的补贴,三孩家庭给予每套20000元的补贴。
同时,村镇户口居民进城购买商品房住房的,按照城区常住人口福利待遇,保障其落户、随迁子女入学、就医等基本保障措施。
购车
今年12月底前,对在我市购买乘用车,并在购车地纳税的消费者,按每台2000元标准发放补贴,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对贷款买车提供金融服务,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利率等;
今年12月底前,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市内购买新车并在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
湖北消费券
目前,第三轮“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已开始,第一批于9月29日发放,10月9日、10月19日将继续分2个批次向市内消费者发放消费券共计128万元。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券使用范围,我市将于10月19日增发“加油券”券种,共计52.64万元;另外,增加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专项消费券两个新的券种,争取于10月19日与第三轮第三批“惠购湖北”消费券同步发放,预计共32万元。
家电促销
对各地2022年6月至12月开展的政府发放消费券或进行消费补贴方面的家电促销活动,省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政策执行期间,在我市注册的家电经销企业举办的消费券发放活动,市财政按其销售额给予一定财政补贴。
支持首发首店经济
今年12月底前,对在潜江注册独立法人且实现入库纳统的大型零售企业,开设各类品牌首店的店面装修等投资,按投入的3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时,对以上企业在国内举办的产品首发首秀活动,实际发生费用高于50万元的,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会展业加快恢复
今年12月底前,在我市举办天数3天以上、25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展览项目,给予每个标准展位100元奖励。对新引进规模在500个标准展位以上,且其主办、承办单位的注册地不在潜江的展览,以引进500个标准展位奖励6万元为标准,每增加500个标准展位,奖励金额增加3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对世界和全国500强企业、国内行业领军企业展出展位数占总展位数的比例在20%以上的展览,给予10万元的额外奖励;比例每增加10%,额外奖励金额增加5万元。
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
对在我市注册独立法人的连锁便利店经营企业,每新增设一家连锁分店(不包括加盟)给予适当奖补。
据悉,今年以来,潜江聚焦提振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完善流通体系等促消费重点领域多端发力、组织开展“一村一品一网红”线下直播年货节、留潜过年消费券、惠购湖北消费券、2022年网络龙虾节、荆楚购潜江智能家电惠民补贴等多项消费促进活动,累计投放各类消费券2458.6万元,带动销售额过亿元。
本次金秋消费季活动既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工作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更是激发市场活力、刺激全民消费、拉动增长的具体行动。活动在时间上横跨十一国庆假期,力求通过行业联动、城乡互动,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引导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惠及百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