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具体而言,就是以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最终做到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这“五共”构想与决策中,其中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等活动环节,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潜台词,那就是责任共担。唯有做到了责任共担,才能实现成果共享。
决策共谋、发展共建,要责任共担。省委省政府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初衷是充分发动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在新的发展时期与发展机遇下,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推进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在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时,涉及诸如某一项具体决策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是我党历来倡导的工作作风。但需要注意的是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是一回事,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应该担负的工作责任又是一回事。也就是说,我们既要深入群众,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某一项决策的重要参考,也要敢于担责,勇于创新,不能因为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就将自身的主体责任一推了之。同时,作为深度参与决策的广大群众,也应该有高度的责任意思,在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时,既不能有“事不关己”的心态,也不能有“唯我独尊”的念头,用最大的真心回应职能部门最大的诚意,共同谋划属于大家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建设共管、效果共评,要责任共担。再合理而美好的建设,也需要科学的管理;再科学的管理,也需要交给群众来共同评议。这也是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要义之一。在建设共管、效果共议环节,如何做到责任共担,就需要有关部门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细节与操作流程。共管与共评,既不是职能部门一言堂,也不是削弱管理职能后的旁观者;既不是拿群众来作幌子的形式主义,也不是群众说要干嘛就干嘛的甩手掌柜。作为职能部门,我们要做到在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评价标准、评价方式出台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切实担负起职能部门必须担负的责任;作为普通民众,我们要在涉及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每一个细节上,有一种主人翁的情感与心态,既做合理化建议的热心市民,也做敢于向不良事件发声的勇敢公民。
探索形成一套创新社会治理的机制和体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但只要我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相信群众的力量与智慧,共同担负起每个部门、每位市民应该担负的责任,就能在共同缔造活动中探索出具有湖北特色的工作路径与工作经验,就能为我们共同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注入更加强劲的活力,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本网特约网评员 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