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是基于新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部署的新战略,制定的新目标。
共同缔造是行动范式与行动纲领,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是行动标尺与行动成效。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之间,是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
美好环境是幸福生活的前提。什么是幸福生活?按照老百姓的一般理解,那就是家庭和睦、儿女孝顺,工作稳定、衣食无忧。对年轻人来说,那就是在稳定的学习、工作中能体现自身价值,能看到生活的希望,能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世界、创新世界。而这一切美好的愿望,都只有在美好环境中才能得以实现,得以彰显。美好环境——一方面指的是没有污染的绿水青山,一方面指的是没有纷争的社会和谐。道理很简单,没有一个好的环境,我们就难以有激情、有热情去创造美好生活;就算工作稳定、衣食无忧,在并不美好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也难以体味到生活的幸福。
相应而言,幸福生活能进一步促进美好环境的构建。当每个人、每个家庭,乃至每个街道、每个社区都拥有了属于自己、也属于社会这个大家庭的幸福生活,人民群众衣食富足、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安宁和谐、健康发展,大家就会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更大的生活激情去共同缔造属于每一个人的美好环境。
在这一辩证关系中,共同缔造起到了重要的纽带与桥梁作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共同缔造”活动的方法与路径,就是要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也就是说,在谋划美好环境、共建美好环境的同时,需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支持度为标准检阅“共同缔造”活动的成效;在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并共同享受共建成果的同时,要登高望远,进一步谋划美好环境的改造与升级。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深入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走深走实,我们就是要充分理会构建美好环境与打造幸福生活的辩证关系,就是要在正确对待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中谋求新的发展,共创美好未来。(本网特约网评员 易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