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措施落实不力 潜江3家零售药店受处罚

云上潜江报道(潜江新闻网记者 曾俊伟 通讯员 魏徐爽)8月1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日前,该局责令我市2家零售药店停业整顿,对1家零售药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其中,湖北百佳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方路店)、潜江市月玥药房分别因未严格执行为进店顾客测量体温、查验核酸及“两码”规定以及售卖药品信息登记不规范,未给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在“监测预警系统”登记等问题被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停业整顿。该局还对存在部分进店顾客未佩戴口罩、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穿工作服等问题的潜江市益民药业有限公司益民大药房(竹根滩三江二分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针对上述问题,该局工作人员对零售药店现场进行指导整改,督促药店做好进店顾客体温测量,“四类”药品登记等疫情防控管控工作。

目前,相关药店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并组织开展员工培训,做出书面整改报告。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全市零售药店要坚决压实“哨点”监测预警作用,强化“四类”药品销售管控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思想认识、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各项措施。后续,该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户,一律从严查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