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王柳)“我也不愿意身患癌症的妻子天天为这个事情奔波上访,可是如果检察机关不监督法院强制执行剩余的执行款项,我们也没有别的收入来源……”坐在轮椅上的张某泪眼婆娑,人民监督员、乡镇干部、办案民警等听证人员静静听他陈述。近日,一场公开听证会在张某所在的村委会召开。
2012年,王某驾驶的普通货车与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认定,王某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张某一级伤残,存在终身医疗和二级护理依赖,生活不能自理。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338823元。2013年,经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王某在赔偿张某150000元后,无任何能力继续赔偿。
市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调查。经与市人民法院核实,该案被执行人王某确已无执行能力。检察官又深入张某所在的村委会走访,了解到张某确因该交通事故生活不能自理,终身只能依靠轮椅生活,需要专人照顾,且雪上加霜的是其妻又患卵巢癌,常年需要吃药控制病情,家中还有八旬父母需要照顾,生活十分艰难。
为促进案件办理,切实化解矛盾,同时考虑到张某行动不便,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上门召开一次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乡镇干部、办案民警等作为听证人员参加会议,听取多方意见。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请听证人员就张某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进行审议。”听证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珊珊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
听证人员充分听取了信访人张某的陈述后,一一结合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向张某答疑解惑。通过面对面平等交流的方式,从法理、事理、情理出发帮助张某打开心结,并一致认为可以对张某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我现在明白你们已经尽全力帮我了,谢谢你们!”张某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