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联合7家单位筑牢家暴“隔离墙”

云上潜江报道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加大反家庭暴力的力度,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效能,近日,市人民法院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市残联联合发布《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的协助执行义务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公安部门除了协助督促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及时出警外,还需要将情况通报给市人民法院,真正地实现部门联动。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则可以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一线优势,跟踪记录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情况,提供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并帮助受害人及时与法院、公安机关联系,切实调动各部门协同的反家暴联动机制活力。

《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及时、有效保护受害人原则,坚持保护当事人隐私原则,坚持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原则。其中,《办法》积极贯彻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法律精神,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有关单位就家庭暴力事实听取未成年人意见或制作询问笔录时,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提供适宜的场所环境,采取未成年人能够理解的问询方式,保护其隐私和安全,必要时可安排心理咨询师或者社会工作者协助开展工作。在未成年人作为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下阶段,市人民法院将积极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发现家暴苗头、遏制家暴行为、协同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定期跟踪回访等各个环节的联动机制,拓展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的广度和深度,共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家庭教育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家庭”“平安潜江”建设,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保驾护航。(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