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诉请子女常回家看看

云上潜江报道 近日,市人民法院广华寺法庭受理了一起原告邱某与被告女儿李某的赡养费纠纷案件。邱某要求女儿李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并每季度回家探望一次。

受案后,承办法官积极向邱某所在社区了解其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了解到,邱某老伴已去世,现因腰椎骨折卧病在床,育有一子一女,目前因女儿在外地居住,主要由儿子照料其起居生活。

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李某及其家人,向其释法明理。李某当即给付赡养费,并表示以后每月会按时向邱某账户汇款,但受疫情影响,探视时间无法确定。承办法官随即将情况转达给邱某,积极组织双方进行电话沟通。邱某终于解开心结,表示理解女儿,且考虑到李某已按时支付了赡养费,便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案件虽已完结,但考虑到目前李某不能回家看望老人,承办法官积极联系社区工作人员,一同上门探望邱某。承办法官及社区工作人员均表示,后续将密切关注邱某的生活情况,并积极督促邱某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