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 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021年12月13日向湖北省反馈了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涉及我市问题,我市及时研究制定了《潜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加强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决策部署,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整改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整改方案》明确了两个方面的整改工作目标:一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严格对照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和“交账制”。紧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位一体”涉及我市的整改任务和交办的信访件,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所有问题如期整改到位。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市9个省控断面(含6个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0%;大气环境质量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7%,重污染天数不超过1天;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量分别累计减少510吨、350吨、2400吨、90吨、40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湖北督察报告涉及我市的四个方面18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了五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管控,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流域系统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源头防治和综合整治,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三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抓实抓细、从严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细化安排部署,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位一体”整改任务清单,着重抓紧抓实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逐条逐项开展“回头看”,对出现反弹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机制确保长效,对进度滞后和新发现问题,制定工作计划、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四是全力做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全面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水资源保障、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五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和科技手段,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强化重点案件查办,坚决依法查处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设立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市级领导领衔工作制度,根据问题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应结合本方案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每一项整改任务均应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具体责任人,确保责任压实到位。三是加强督导督查。切实加大整改工作督办力度,建立健全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以专项督办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推动问题整改。在近期集中整改期限内,实行每月一调度,双月一交账。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美丽潜江、绿色崛起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