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孙雪娟)为进一步规范就医秩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近日,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外住院转诊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对市外住院转诊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明确转诊医院。市中心医院、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医院等5家医院为市外住院转诊医院。按其服务能力分别负责相关疾病市外住院转诊审核工作。
建立市外转诊审批制度。对因疾病必须市外住院的,按不同情形办理市外转诊审核手续。办理转诊手续的患者,其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职工医保支付比例调整为75%,居民医保支付比例调整为5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患者,其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职工医保支付比例调整为60%,居民医保支付比例调整为40%。
建立市外转诊备案制度。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患者,可在医保服务中心或通过电话、国家医保APP、微信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方式办理电子备案,享受备案报销待遇。
优化转诊流程。转诊医院要成立转诊办公室,制定转诊制度、审批流程、上转和下转病种目录;要建立市外住院转诊审核工作会商会诊制度,根据负责的转诊病种,及时对需转诊的病人在医院之间进行沟通、协调、联系,办理转诊手续,方便病人就医,并进行登记。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简化医保转诊经办服务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转诊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将市外转诊资料建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