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开展船舶生活污水直排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云上潜江报道(通讯员 何路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长江大保护精神,推进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工作,严厉打击船舶偷排直排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开展辖区内船舶生活污水直排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4月13日,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组织检查专班前往兴隆锚地,对辖区停泊的运输船舶实施登船检查。首先向船员宣贯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工作相关通知要求,船舶污染物应采取“船上储存、到岸交付”的处置方式,设置有直通舷外的应急旁通管路、阀门应予铅封或盲断,严禁将生活污水直排入江。随后,检查人员利用“可食用色素”,并结合显色法、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船舶污水处理装置进行现场实验,观察是否有变色污水排入江中,从而判断是否存在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直通舷外的生活污水旁通管路直排入水的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对停泊在兴隆锚地的15艘运输船舶进行了勘验,其中采取铅封9艘,盲断6艘,在进行显色法测验后均合格,无生活污水泄漏排入汉江的情况。

下一步,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将扩大检查范围,持续开展船舶生活污水直排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辖区船舶污染防治力度,确保辖区水域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