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进:不文明现象不能一“曝”了之

为巩固我市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11月底以来,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开设“文明创建曝光台”,结合创文督查工作,对实地督查中的不文明现象及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引导各个单位部门及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监督。

笔者留意了潜江新闻网开设的网络监督栏目“文明创建曝光台”,从6期的通报情况看,不文明现象及相关问题涉及市场占道经营、街道车辆乱停乱靠、公园公共设施破损和乱扔杂物、部门服务大厅办公区域混乱、小区公益广告陈旧破损、建筑垃圾杂物未按规定处理等等,暴露了相关单位部门在文明创建中的诸多薄弱环节。

文明、有序的环境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彰显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开设“文明创建曝光台”,旨在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但从网络监督栏目看,不文明现象及相关问题曝光后却不见下文,上“黑榜”的相关单位部门未能立行立改或者限期整改。如果不文明现象及相关问题只是一“曝”了之,涉事单位部门的负责人脸红不出汗,一边曝光处理,一边我行我素,那就失去了曝光应有的震慑和触动作用。

不文明现象的背后,既有市民文明素质的原因,更有相关职能部门玩乎职守、管理不到位的原因。曝光是一种警示教育,在曝光的同时,还要采取“非常手段”,与问责追责结合起来,依法依规形成强大的约束力,让责任单位负责人脸上挂不住、板凳坐不住,变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生机,变承诺为践诺。同时,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双管齐下,多方发力,如此,治理不文明现象才能收到长久之功。(本网特约网评员 文进)